你好!如果你們分手的原因很決絕的話!那麼複合的可能性就不大了!如果只是因為小事情爭吵幾句!只要給彼此一些空間和時間!冷靜一下!
只要彼此懂得先低頭的話,慢慢也就會走到一起!不過,如果你們還是不能從爭吵中學會珍惜彼此的話!你們的路有一天也會結束。
前提是分手之後有很長一段時間沒有直接的聯繫,並且分手這件事也傷害了彼此的感情。
請問各位身邊有這樣的例子嗎?或者請說說你們的看法。謝謝!分手時是因為一時沖動,但分手後因為不在一個城市也就很少聯繫,並且空間上分開的問題還會持續一段時間。
請問當空間距離不在的時候,還有可能複合嗎?我以前試過和我分手後還愛著的男朋友和好,當初分手也是因為不在一個地方。後來因為實在是很喜歡他,所以就和好了。
但是說實話,我和他和好後,沒多久我就不是那麼喜歡他了,分手的那條裂縫始終存在,還時刻都在提醒我,後來我們還是又分手了。所以,對我而言,分手又和好後,最初的那段時間因為雙方都珍惜這份失而復得的感情,會比分手前更好,但是時間久了,還是會對分手這個事有點瑕疵的,最後也可能是造成再次分手的導火線。
事情不大,首先安心。
因為你們有過以前,所以首先你需要清楚一點就是,你們究竟為了什麼分的手,原因在誰?原因在什麼事上?
知道了分手的原因之後,那麼就需要從你做起想辦法把這個分手的根本原因給消除或者盡量減弱。
然後就是找一個適當的時機將你的心聲,將你的想和好的想法和對方很誠懇的去訴說。
假如對方沒有馬上有反應的話,你完全可以紳士一些,允許對方留足時間慎重考慮。
因為你倆以前是一對,所以我認為有些殷勤可有可無,甚至大獻殷勤的話反而會引起對方的反感:「怎麼以前沒見你對我這么好啊?假如跟你和好了,是不是以後又不會這么大獻殷勤了呢?純粹就是在哄我才這樣的么?不是出於愛么?」所以,不需要刻意搞的像什麼一樣,適可而止+恰如其分=最佳效果。
要是對方現在有男友或者已經有暫時的對象了,我建議就算了,畢竟君子不能奪人之美,挖牆腳是要被鄙視的。但是假如你無論如何都想和她和好,那也成,俗話說「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嘛,你完全可以通過與別人的公平競爭再重新得到你老婆。當然,在你的努力進取中,你的老婆也會看見你為他真的努力了。
剩下的看你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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